发布时间:2018-12-26
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“金融委”)周三公告,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,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。
金融委早间发布的简短公告称,昨日就上述议题召开专题会议。
永续债券,一般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无期债券。该类型债券并不规定到期期限,持有人也不能要求清偿本金,可按期取得利息。
今年底是银行资本充足率考核的过渡期大限,加上宏观审慎监管(MPA)要求、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拓展新业务,以及中央要求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、增加对民企和小微企业放贷等因素,都让银行面临迫切的资本补充需求。
今年来多家银行密集公布了大额资本补充方案,其中千亿级别的包括农业银行(601288)的人民币1,000亿元的定增计划、中国银行(601988)拟发行优先股募资1,200亿元,以及工商银行(601398)将发行优先股募资1,000亿元。
金融危机后,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出台巴塞尔III,确立了银行业资本和流动性监管的新标准,要求各成员国从2013年开始实施,2019年前全面达标。
中国银监会则于2012年6月7日发布了新的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(试行)》,2013年1月1日起实施。
监管层要求商业银行在2018年底前达到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,要求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.50%,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9.50%,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.50%。
本月初,一行两会发布《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》,再度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。